服务政策

保修和保养售后服务合约

标准保修条款

保修期

根据罗兰中国保修条例,在以下条件均得到满足的情况下,罗兰数码产品如出现因产品制造工艺或者材料缺陷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享有自安装完成之日起12个月的免费修理或零部件更换服务(以下称“保修期”)。

 

▪ 产品正确安装,并且用户在用户手册的指导下,正常使用;

▪ 所有保修需要由授权的罗兰数码经销商提供,并且得到罗兰数码的批准;

▪ 使用罗兰原厂附件、零件和消耗品;

▪ 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原厂墨水,和原厂零配件;

 

根据保修适用条款,产品的剩余保修期可以在产品所有权转移时,一并转移。用户需向罗兰数码提供书面告知。

 

保修服务

保修服务将免费提供人工和零件(以下规定的不保修的零件和耗材除外),保障用户设备在保修期内的故障得以恢复。所有新更换的零件将享有自更换日起3个月的保修,或按照产品整体保修期,以后结束的日期为准。

 

预防性维护保养、额外的产品性能检查、移机安装,差旅成本,及以下规定的不保修的零件和耗材会向设备拥有者收取。

 

不保修的零件和耗材

不在保修服务覆盖范围内的零件和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墨囊、墨垫、海绵、滤网、刮片、毛毡片、墨水、清洗液和打印介质。

 

有一定使用寿命的零件,按照其使用量或者使用时间进行保修:

喷头:          使用时间1年以上或者任意一个喷嘴喷射超过60亿次的喷头没有保修;

                    延保服务中不包含喷头保修

UV灯:        使用时间1年以上的UV灯没有保修;

主轴:          使用时间1年以上或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2000小时的主轴没有保修;

 

保修的失效

在以下情况之一发生时,罗兰数码提供的保修服务将不再有效:

 

▪ 对于打印机,使用非罗兰数码原厂墨水或墨盒;

▪ 任何有第三方应用、软件、零件、元器件,或者辅助设备,如连续供墨系统,造成的设备损坏;

▪ 外观损坏;

▪ 任何由使用不当、超出使用范围、事故、疏忽、未使用而又不当储存而引起的产品不良问题;

▪ 任何产品日常维护操作没有被严格执行;

▪ 产品在未取得罗兰数码书面授权的情况下,由非罗兰派遣工程师进行维修;

▪ 使用任何非罗兰数码原厂的第三方耗材造成的损失、故障或无法正常使用;

▪ 任何的罗兰品牌产品,但不是从授权经销商处购买,而由此造成的损失、故障或无法正常使用;

▪ 由于非罗兰数码或其授权代表引起的事故、疏忽,或设备迁移,而造成的产品不良;

▪ 产品被用户其安装或设计功能以外的任何应用;

▪ 任何故障,由于:未按期执行预防性维护;超出产品设计范围的使用;使用场所环境;

▪ 未按罗兰数码相关手册中规定的指标执行;超出产品使用参数情况下的使用,包括设备超期使用;

▪ 用户付费购买更换的新打印喷头(包含新设备上的喷头和非保修更换的喷头)的任何一个喷嘴,使用量超过60亿次,或使用超过一年,后而出现的故障;

▪ 任何由介质安装不当造成的损坏;

▪ 任何有非罗兰数码授权技术人员进行的服务而造成的损坏;

▪ 涂改或除去产品标识、商标、铭牌或序列号后的产品;

▪ 其他与产品生产瑕疵无关的故障或损失;

▪ 产品拆除或重新安置;

▪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火灾、洪水、闪电和电能质量异常,等;

▪ 任何与设备相关或无关的间接的损失、经济损失、利润损失,包括环境清洁费用;

▪ 任何超出更换设备或者更换损坏部件以外的,由产品工艺导或材料不良而造成的损失、人身伤害或损失;

 

为了维持保修条款的有效性,用户必须按照售后服务工程师和用户手册中的有关条款,严格进行罗兰数码产品的日常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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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性维护保养条款

预防性维护保养频率

所有罗兰数码均需要不低于一定的频率进行预防性维护保养(最低保养频率),我们同时推荐更高频率的维护保养(推荐保养频率),以维持设备的优良状态。此保养需由经过罗兰数码培训的认证工程师执行;或在产品符合“用户自行服务产品”目录下,由用户自行操作。预防性维护将向用户收取费用。对于不同产品线的最低预防性维护频率,推荐维护频率和维护内容,请见以下表格。

 

 产品线  主要产品  维护保养类型  最低保养频率  推荐保养频率
 UV打印机  LEF-300/LEF2-300/LEF2-300D/LEF-200/LEF2-200/LEF-12i/LEJ-640/LEC-540/LEC-330/LEC2-330/LEC2-640  工程师维护  每6个月一次  每3个月一次
 喷刻一体机  BN-20/BN-20A/BN-20D/VS-300i/VG/VG2/VG3  工程师维护  每6个月一次  每3个月一次
 刻字机  GX-24/GS-24/GS2-24/GR-640/GR/GR2  用户维护  每6个月一次  每6个月一次
 3D设备  MDX-540/MDX-50/SRM-20/ARM-10/EGX-350  用户维护  每12个月一次  每6个月一次
 齿科3D设备  DWX-51D/DWX-52D/DWX-4W/DWX-52DCi  工程师维护  每12个月一次  每6个月一次

 

 

服务费率

预防性维护保养将收取每台设备每次固定的费用,包含人工和消耗性配件。差旅成本将额外收取,具体的费率在设备安装地点确定后,由罗兰数码同用户协商确定。预防性维护保养收费服务将采用预付方式付款。

 

在预防性维护保养过程中,对于因意外情况不在保修范围内的设备故障,罗兰中国或其授权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将承诺先行提供零件、人工和差旅,以恢复设备的使用,并通过服务报告的形式与用户确认维修零件与人工。人工是指实际提供移机、安装、维修和培训等服务所发生的技术人工费用,按每小时600元收费(4小时起订),超过按每4小时续订。用户应在设备恢复后的15天内支付零件、人工和差旅等服务费用。

 

以上的服务费率将根据用户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整。罗兰数码将每6个月进行一次设备使用率的评估,并由此设定设备预防性维护保养的日程。

 

维护建议

为加速设备因使用原因故障的恢复时间,建议在用户端准备一定的配件。包括备用的喷头和UV灯在内的更换套件由用户购买,并储存在用户端。

 

本合约的条款适用相关中国法律。